廉署拘控三人涉嫌就路面重鋪工程串謀詐騙二千一百萬元

2011年8月18日

廉政公署拘捕及起訴一間瀝青公司的兩名董事及一名顧問,指他們就提供用於路面重鋪工程的瀝青物料時,涉嫌串謀詐騙路政署及其工程總承建商和分判商的款項共二千一百多萬元。

卓敬,五十歲,及其兒子卓友平,二十七歲,見習工程師,分別為正毅保源有限公司 ( 「正毅」 ) 的顧問及董事;及陳貴華,五十八歲,「正毅」另一名董事,昨日 ( 八月十七日 ) 被廉署拘捕,並同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名。

三名被告將於明日 ( 八月十九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串謀詐騙罪行。

案發時,路政署展開一項定期合約,以核准的多孔面層瀝青物料,重鋪港方口岸區、九龍及新界西的快速公路的路面。

昭興建築運輸有限公司 ( 「昭興」 ) 為有關定期合約的總承建商,而華豐工程有限公司 ( 「華豐」 ) 則為重鋪路面工程的分判商。「昭興」指定「正毅」為有關合約的瀝青物料供應商。

控罪指,三名被告於二○○八年四月七日至二○○九年八月十七日期間,一同串謀詐騙路政署、「昭興」及「華豐」。

各被告涉嫌不誠實地致使「正毅」供應多孔面層瀝青物料,而有關物料並不符合該份路政署定期合約的規格要求。

被告又涉嫌隱瞞「正毅」所供應的物料不符有關要求,並致使路政署、「昭興」及「華豐」在有關定期合約的路面重鋪工程中使用該等物料。

路政署、「昭興」及「華豐」因而就該等物料支付二千一百多萬元款項予「正毅」。

路政署、「昭興」及「華豐」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明日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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