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女子涉嫌藉誣告海關人員誤導廉署
2011年8月2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誤導該署人員,即作出虛假指控,誣告一名香港海關人員收受一名盜版光碟店東主的賄賂。
林婉娜,五十八歲,昨日 ( 八月二十四日 ) 被控一項明知而誤導廉署人員罪名,涉嫌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 13B(b) 條。
被告將於明日 ( 八月二十六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今年二月二日明知而誤導一名廉署人員,即作出虛假陳述或指控,誣告一名海關人員收受據報為深水埗一間盜版光碟店的東主一筆金額不詳的款項。
香港海關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明日應訊。
林婉娜,五十八歲,昨日 ( 八月二十四日 ) 被控一項明知而誤導廉署人員罪名,涉嫌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 13B(b) 條。
被告將於明日 ( 八月二十六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今年二月二日明知而誤導一名廉署人員,即作出虛假陳述或指控,誣告一名海關人員收受據報為深水埗一間盜版光碟店的東主一筆金額不詳的款項。
香港海關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明日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