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通緝前校監返港接受起訴
2011年9月2日
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一名前校監,涉嫌盜竊學生家長款項及以虛假藉口向學生家長詐騙貸款,被廉政公署通緝。疑犯已返回香港,其後被廉署落案起訴有關罪名。
梁淑貞,四十六歲,上述學校的前校監,今日 ( 星期五 ) 凌晨在律師陪同下由馬來西亞返港,在機場被廉署人員拘捕。
梁其後被落案起訴一項盜竊及兩項欺詐罪名,並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文偉新將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三日提堂。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案發時,該學校由基督教臻美社會服務機構有限公司管理,而當時梁為該公司的主席兼執行董事。
有關盜竊控罪指,梁涉嫌於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盜取一名學生的家長十萬元。
餘下兩項欺詐控罪指,梁涉嫌於二○○七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二十日期間,以虛假藉口意圖詐騙而誘使另外兩名學生的家長,分別貸款二十萬元及二十五萬元予基督教臻美社會服務機構有限公司,而導致梁獲得利益或有關家長蒙受相當程度的不利。
梁獲准以十萬元現金保釋。她亦受命向法庭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准離開香港,不得騷擾控方證人,須在目前的地址居住,更改地址須二十四小時前通知警方及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三次。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馬游龍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鄧婉琪協助。
梁淑貞,四十六歲,上述學校的前校監,今日 ( 星期五 ) 凌晨在律師陪同下由馬來西亞返港,在機場被廉署人員拘捕。
梁其後被落案起訴一項盜竊及兩項欺詐罪名,並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文偉新將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三日提堂。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案發時,該學校由基督教臻美社會服務機構有限公司管理,而當時梁為該公司的主席兼執行董事。
有關盜竊控罪指,梁涉嫌於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盜取一名學生的家長十萬元。
餘下兩項欺詐控罪指,梁涉嫌於二○○七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二十日期間,以虛假藉口意圖詐騙而誘使另外兩名學生的家長,分別貸款二十萬元及二十五萬元予基督教臻美社會服務機構有限公司,而導致梁獲得利益或有關家長蒙受相當程度的不利。
梁獲准以十萬元現金保釋。她亦受命向法庭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准離開香港,不得騷擾控方證人,須在目前的地址居住,更改地址須二十四小時前通知警方及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三次。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馬游龍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鄧婉琪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