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畫公司前董事以虛假合約詐騙四十四萬元判囚十八個月

2011年10月6日

一名動畫公司前董事,使用虛假合約,詐騙該公司四十四萬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四)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謝繼昌,四十八歲,亞洲動畫多媒體有限公司(「亞洲動畫」)前受薪董事,亦受命須向該公司歸還四十四萬元。

暫委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稱,被告觸犯嚴重罪行,而且違反誠信,故法庭須判處他即時監禁。

被告較早時經審訊後被裁定十二項罪名成立,即三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及九項使用虛假文書,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 73 條。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OO四年負責主管一齣動畫電影「風雲決」的製作事宜。他作為受薪董事,代表「亞洲動畫」簽署三份僱用合約,聘用該電影的導演、美術指導及武術指導。

該等僱用合約列明的報酬,涵蓋有關導演及指導三人製作該電影所需的工作。

二OO五年四月,該電影仍在製作階段,尚未完工。被告向「亞洲動畫」一名助理會計呈交三份虛假合約,而有關合約報稱為聘用有關導演及指導三人的延伸合約,涉及額外支出共四十四萬元。

被告指示助理會計根據該等延伸合約,開出不記名支票以支付有關款項。

案情透露,助理會計於二OO五年五月至十二月期間,遂開出共二十四張支票,以支付共四十四萬元予該等導演及指導或不記名人士,又或將該等支票交予被告代為給予有關導演及指導。

被告其後向助理會計交回九份看似由該等導演及指導簽署的收據,以確認收取有關支票。

廉署人員向有關導演及指導查問,證實他們並無從「亞洲動畫」或被告收取有關支票,而且亦無簽署有關收據。

事實上,被告將該等款額共四十四萬元的支票存入自己的銀行戶口。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Leslie Parry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偉恒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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