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巿公司前高層就財務狀況涉詐騙被判囚

2011年10月19日

一間新加坡上司公司的兩名前高層人員,就該公司的真正財務狀況,串謀詐騙新加坡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交所」)及有關公司的現有和潛在股東,以及串謀詐騙六間銀行貸款共七百五十萬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三)在區域法院同被判入獄。

周耀民,五十八歲, Daka Designs Limited (Daka Designs) 前行政總裁,被判囚三年零兩個月,而馬仕賢,五十六歲, Daka Designs 前執行主席,則被判入獄兩年。

法官邱志立判刑時稱,被告的罪行嚴重違反誠信,故法庭須判處他們入獄。

法官斥責被告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因為他們的行為妨礙該公司的現有和潛在股東,就是否投資或進一步投資在有關公司上作出有資料根據的決定。

法官續稱,被告的行為亦影響香港公司計劃到海外國家上市的活動。

周及馬較早時同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而周另被裁定六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串謀詐騙罪行。

案情透露,周於案發時是 Daka Designs 的行政總裁,而馬是該公司的執行主席。

Daka Designs 在香港設有辦事處,從事創意產品的設計、開發和推廣工作。碧嘉集團(澳門離岸商業服務)有限公司(「碧嘉集團」)是 Daka Designs 的附屬公司。

二○○三年中, Daka Designs 申請在「新交所」上巿。 Daka Designs 其後獲「新交所」批准,並於二○○四年七月十六日在主板上巿。

案情透露,周及馬於二○○三年初至二○○四年八月五日期間,捏改貨物認收單、商業發票、送貨單和會計紀錄,以誇大「碧嘉集團」的營業額及利潤數字共逾八百九十萬元。

兩人又編製和出版 Daka Designs 截至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年報,而年報載有「碧嘉集團」被誇大的營業額及利潤數字;並致使向「新交所」發放該年報。

他們因此就 Daka Designs 的真正財務狀況誤導該公司的現有和潛在股東及「新交所」;並妨礙有關股東就是否投資或進一步投資在該公司上作出有資料根據的決定。

他們亦誘使「新交所」相信 Daka Designs 已履行其出版真確年報的責任,從而妨礙「新交所」因該公司失責而採取任何行動。

案情又透露,周與其他人士於二○○三年中至二○○五年五月期間,串謀詐騙本港六間銀行的貸款合共逾七百五十萬元。

廉署在調查案件期間,獲「新交所」及新加坡貪污調查局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周凱靈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翠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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