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三十三人疑涉私家車驗車貪污案
2011年11月9日
廉政公署於過去兩日展開「金輝」行動,拘捕了三十三名人士,懷疑他們進行私家車宜於道路上使用檢驗時涉嫌行賄受賄。
被捕人士包括一間車輛測試中心的一名經理、一名主管及十一名認可車輛測試員;另一間車輛測試中心的一名經理、一名管工及十五名認可車輛測試員;以及三名車房東主。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並展開調查。投訴指稱,有關驗車中心的職員涉嫌與認可車輛測試員串謀收受車房東主提供的利益,作為寬鬆檢驗由車房東主交予中心進行測試的私家車,以確保有關車輛取得及格證書的報酬。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所有車齡六年或以上的私家車每年均須接受檢驗。成功通過測試的車輛可取得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以作牌照續期之用。
該兩間由運輸署指定的車輛測試中心位於九龍,專為私家車進行年度檢驗。
廉署調查發現,涉案的經理、主管及管工涉嫌與上述認可車輛測試員一同串謀詐騙運輸署,即讓某些私家車通過宜於道路上使用檢驗的測試,而該等車輛未能符合運輸署的規定。
運輸署及該兩間車輛測試中心的管理層,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調查繼續進行。
被捕人士包括一間車輛測試中心的一名經理、一名主管及十一名認可車輛測試員;另一間車輛測試中心的一名經理、一名管工及十五名認可車輛測試員;以及三名車房東主。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並展開調查。投訴指稱,有關驗車中心的職員涉嫌與認可車輛測試員串謀收受車房東主提供的利益,作為寬鬆檢驗由車房東主交予中心進行測試的私家車,以確保有關車輛取得及格證書的報酬。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所有車齡六年或以上的私家車每年均須接受檢驗。成功通過測試的車輛可取得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以作牌照續期之用。
該兩間由運輸署指定的車輛測試中心位於九龍,專為私家車進行年度檢驗。
廉署調查發現,涉案的經理、主管及管工涉嫌與上述認可車輛測試員一同串謀詐騙運輸署,即讓某些私家車通過宜於道路上使用檢驗的測試,而該等車輛未能符合運輸署的規定。
運輸署及該兩間車輛測試中心的管理層,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調查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