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為零售業推出暢銷貨品防貪指引
2011年11月17日
廉政公署推出新編製的防貪實務指引,協助超級市場和連鎖零售店經營商,就管理暢銷貨品如嬰兒奶粉、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等加強內部監控,防止貪污舞弊行為。
廉署防止貪污處早前進行的防貪研究發現,超市和連鎖店的前線員工或會透過不當手段,將銷售貨品留予自己,或轉售予「水貨」商販謀取利潤。
廉署的防貪指引建議營辦商在發售有關產品時,應訂明開售或開始接受預訂的日期和時間,並且須將有關安排公布予公眾人士和客戶知悉,及確保以「先到先得」方式銷售。
指引又提出,店舖應讓顧客優先購買該些新產品,而員工則限制在某段時間後才可購買,以減少出現違規舞弊行為。
為加強有效監控,店舖應設立指定櫃位,處理有關貴重貨品的銷售或預訂。店舖經理亦應監督有關安排,及不時抽查有關訂貨名單以辨別真偽。
指引又建議,規定地區經理須到銷售地點進行突擊檢查,確保暢銷貨品的存貨量跟銷售記錄相符,及店舖有否適時將貨品放上貨架出售,避免職員私下囤積。
營辦商也應制訂員工收受與職務相關利益的政策,並提供有關防貪法例和誠信操守的培訓。
廉署昨日與香港零售管理協會合辦研討會,有約六十名來自二十個零售店舖經營商的行政及管理人員出席,並在會上推介該份由廉署「私營機構顧問組」編製的防貪指引。
出席研討會的人士均獲派發該份指引,而公眾人士則可到廉署網站 ( www.icac.org.hk ) 瀏覽及下載電子版本。
連銷零售店及超市營辦商亦可聯絡「私營機構顧問組」,進一步查詢切合本身需要的防貪服務。
廉署防止貪污處早前進行的防貪研究發現,超市和連鎖店的前線員工或會透過不當手段,將銷售貨品留予自己,或轉售予「水貨」商販謀取利潤。
廉署的防貪指引建議營辦商在發售有關產品時,應訂明開售或開始接受預訂的日期和時間,並且須將有關安排公布予公眾人士和客戶知悉,及確保以「先到先得」方式銷售。
指引又提出,店舖應讓顧客優先購買該些新產品,而員工則限制在某段時間後才可購買,以減少出現違規舞弊行為。
為加強有效監控,店舖應設立指定櫃位,處理有關貴重貨品的銷售或預訂。店舖經理亦應監督有關安排,及不時抽查有關訂貨名單以辨別真偽。
指引又建議,規定地區經理須到銷售地點進行突擊檢查,確保暢銷貨品的存貨量跟銷售記錄相符,及店舖有否適時將貨品放上貨架出售,避免職員私下囤積。
營辦商也應制訂員工收受與職務相關利益的政策,並提供有關防貪法例和誠信操守的培訓。
廉署昨日與香港零售管理協會合辦研討會,有約六十名來自二十個零售店舖經營商的行政及管理人員出席,並在會上推介該份由廉署「私營機構顧問組」編製的防貪指引。
出席研討會的人士均獲派發該份指引,而公眾人士則可到廉署網站 ( www.icac.org.hk ) 瀏覽及下載電子版本。
連銷零售店及超市營辦商亦可聯絡「私營機構顧問組」,進一步查詢切合本身需要的防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