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疑涉「打假波」案足球員
2011年11月17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四)落案起訴一名足球員,指他涉嫌向其他足球員提供賄款,作為他們在一場足球賽事中協助「打假波」的報酬。被告早前在一宗貪污案件調查中被拘捕。
姚韡,二十歲,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下午二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向一名香港青年代表隊足球員提供數萬元,作為他於十一月十五日晚上舉行的香港青年代表隊對俄羅斯國家青年隊的賽事中協助「打假波」的報酬。
另外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以相同目的,向另一名香港青年代表隊足球員提供四萬元。
姚韡,二十歲,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下午二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向一名香港青年代表隊足球員提供數萬元,作為他於十一月十五日晚上舉行的香港青年代表隊對俄羅斯國家青年隊的賽事中協助「打假波」的報酬。
另外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以相同目的,向另一名香港青年代表隊足球員提供四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