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二十二人疑涉區議會選舉「種票」

2011年12月4日

廉政公署拘捕了二十二名人士,懷疑他們就二○一一年區議會油尖旺區京士柏選區的選舉中,涉嫌觸犯「種票」罪行。

廉署於上星期五 ( 十二月二日 ) 展開代號「浪花」行動,先後拘捕上述二十二名人士,全為有關區議會選舉的登記選民。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指稱有人就有關區議會油尖旺區京士柏選區的選舉中涉嫌「種票」,遂展開調查。

廉署調查顯示,被捕人士涉嫌向選舉事務處的選舉事務主任,提供虛假住址資料登記為選民。

根據經劃線的選民登記冊顯示,在二十二名被捕人士中,其中二十名曾於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的區議會選舉中投票。他們涉嫌在選舉中觸犯有關投票的舞弊行為,違反《選舉 ( 舞弊及非法行為 ) 條例》。

在二十二名被捕人士中,其中六名今日 ( 星期日 ) 被廉署落案起訴,控罪指他們涉嫌在有關區議會選舉中「種票」。

被告分別為:何振輝,四十五歲,電影放影員;陳美斯,三十八歲,經理;劉靜琪,三十九歲,自僱人士;黃家健,三十四歲,廚師;李海琪,二十一歲,接待員;及馮嘉麟,三十四歲,電氣技工。

他們各被控以一項罪名,即作出關於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涉嫌違反《選舉 ( 舞弊及非法行為 ) 條例》第 16(1)(b)(i) 條,並將於明日 ( 星期一 ) 上午九時三十分被帶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控罪指他們涉嫌於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在二○一一年油尖旺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向選舉事務主任提供虛假資料,在正式選民登記冊中訛稱旺角煙廠街一幢大廈的一個單位是他們的現時住址,而其後在上述選舉中投票。

選舉事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調查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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