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六人涉嫌就奶粉銷售貪污詐騙

2012年2月14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四名屈臣氏集團 ( 香港 ) 有限公司(屈臣氏集團)職員及兩名水貨客,控告他們涉嫌就奶粉銷售串謀詐騙及行賄受賄。

六名於昨日(星期一)被起訴的被告為胡家強,四十二歲,林國輝,三十六歲,吳正健,三十二歲,同為百佳超級市場(百佳)經理;劉冠雄,四十歲,屈臣氏店鋪主任;張紹楚,五十一歲,及吳獻快,四十歲,同為水貨客。

他們被控共十二項罪名,即四項串謀詐騙;四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b) 條;及四項代理人收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b) 條。有關涉嫌罪行於去年一月至五月期間發生。

六名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百佳及屈臣氏同為屈臣氏集團屬下機構,並於案發時就某些暢銷品牌奶粉推行每名顧客每天只准購買三罐的政策。

其中一項控罪指胡家強及張紹楚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百佳,即以虛假銷售收據看似顯示每次只向一名顧客出售三罐奶粉,但事實上大量奶粉則售予張紹楚。林國輝及張紹楚同被控一項相類串謀詐騙罪名。

胡家強及吳獻快同被控一項相類串謀詐騙罪名,而吳正健及吳獻快亦被控一項相類串謀詐騙罪名。

張紹楚及吳獻快涉嫌在違反百佳政策的情況下,獲售予四千多罐奶粉,涉款共約七十五萬元。

張紹楚另被控四項貪污罪名,指他涉嫌向胡家強、劉冠雄及其他百佳及屈臣氏職員提供共一千六百元,作為協助他購買奶粉的報酬。

餘下四項貪污控罪指胡家強、林國輝及劉冠雄涉嫌以相同目的收受張紹楚共約一千三百元。

廉署於去年五月進行代號「陽光」行動,拘捕上述被告。

百佳及屈臣氏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六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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