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再起訴三人疑涉智能手機銷售騙案
2012年2月17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三名電器零售店職員,控告他們就智能手機銷售,涉嫌以虛假銷售收據欺騙該公司。廉署於去年底已就相關案件落案起訴另外兩名人士。
三名於昨日 ( 二月十六日 ) 被起訴的被告為鄧惠漢,三十六歲,潘政文,二十八歲,及吳華進,二十七歲,同為豐澤營業主管。
鄧惠漢及潘政文同被控兩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而鄧惠漢及吳華進則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三名被告將於下星期一 ( 二月二十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各被告於案發時在豐澤其中一間分店任職。豐澤當時就一款智能手機的銷售,推出「每人限購一部」的政策。
豐澤要求銷售人員在銷售貨單或銷售收據上,紀錄顧客的資料。銷售人員並須將顧客資料輸入電腦系統,以確保同一名顧客每日只可購買一部該款智能手機。
其中兩項控罪指,鄧惠漢及潘政文,連同陳曉龍,涉嫌於二○一○年八月至十一月期間,使用七十張載有虛假購買人姓名及簽名的銷售收據,意圖欺騙豐澤。
餘下一項控罪指,鄧惠漢及吳華進涉嫌於二○一○年八月,與陳曉龍及史琴慧一同串謀,使他們使用一百張載有虛假購買人姓名及電話號碼的銷售收據,意圖欺騙豐澤。
陳曉龍,三十五歲,及史琴慧,四十五歲,分別為豐澤高級營業員及收銀 / 文員,於去年十一月被廉署控以三項相類罪名。兩人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七日再提訊。
豐澤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三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星期一應訊。
三名於昨日 ( 二月十六日 ) 被起訴的被告為鄧惠漢,三十六歲,潘政文,二十八歲,及吳華進,二十七歲,同為豐澤營業主管。
鄧惠漢及潘政文同被控兩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而鄧惠漢及吳華進則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三名被告將於下星期一 ( 二月二十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各被告於案發時在豐澤其中一間分店任職。豐澤當時就一款智能手機的銷售,推出「每人限購一部」的政策。
豐澤要求銷售人員在銷售貨單或銷售收據上,紀錄顧客的資料。銷售人員並須將顧客資料輸入電腦系統,以確保同一名顧客每日只可購買一部該款智能手機。
其中兩項控罪指,鄧惠漢及潘政文,連同陳曉龍,涉嫌於二○一○年八月至十一月期間,使用七十張載有虛假購買人姓名及簽名的銷售收據,意圖欺騙豐澤。
餘下一項控罪指,鄧惠漢及吳華進涉嫌於二○一○年八月,與陳曉龍及史琴慧一同串謀,使他們使用一百張載有虛假購買人姓名及電話號碼的銷售收據,意圖欺騙豐澤。
陳曉龍,三十五歲,及史琴慧,四十五歲,分別為豐澤高級營業員及收銀 / 文員,於去年十一月被廉署控以三項相類罪名。兩人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七日再提訊。
豐澤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三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星期一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