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校監詐騙家長二十萬元判囚十五個月

2012年6月14日

一名中小學校前校監,就資助學校與另一所國際學校進行合併計劃,詐騙一名家長二十萬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四)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五個月。

梁淑貞,四十七歲,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前校監,早前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蘇文隆在判刑時稱,本案的案情嚴重,被告行為更破壞該名學生家長對她的信任。

法官續稱,量刑起點是監禁二十個月,但考慮到被告並無案底,她對社會的貢獻,以及已向有關家長歸還二十萬元,故將其刑期減至十五個月。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基督教臻美社會服務機構有限公司(「臻美」)於二○○一年創辦該學校,並由被告任校監。

二○○七年初,被告向多名家長訛稱,學校已成功與弘爵國際學校(「弘爵」)合併,當中一名家長為譚志淑。

案情透露,被告向譚表示若兩校合併便須贖回由「弘爵」發行的債券。

被告聲稱,「臻美」並無足夠資金支付有關款項,因此向譚貸款二十萬元。譚同意被告的要求並借出款項。

「弘爵」校監邊陳之娟在與廉署人員會面時表示,她從來未有要求被告贖回有關債券。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黎劍華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鄧婉琪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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