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總廚承認就海味供應收賄候判

2012年7月19日

一名中式酒樓行政總廚,收受一名海味供應商一萬零五百元賄款,以向該供應商發出購貨訂單,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還押候判。

梁軍,三十九歲,受僱於姬子皇朝有限公司(「姬子皇朝」),承認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

暫委裁判官何慧縈將案件押後至八月二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並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暫委裁判官指,《防止賄賂條例》下的罪行嚴重,即使賄賂金額不高,亦可能判處即時監禁。

被告於案發時受僱於「姬子皇朝」,任職姬子皇朝宴會廳的行政總廚,職責包括負責挑選食品供應商及發出購貨訂單。

永盛海味有限公司(「永盛」)當時為姬子皇朝宴會廳的海味供應商。

在被告的推薦下,姬子皇朝宴會廳於二○一○年十一月至二○一一年四月期間,向「永盛」購入魚翅、罐頭鮑魚及乾鮑。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一一年六月先後兩次收受「永盛」東主分別五百元及一萬元的現金,作為向姬子皇朝宴會廳推薦「永盛」的食品,以及向「永盛」訂購食品的報酬。

「姬子皇朝」禁止僱員就其業務向供應商收受利益。

「姬子皇朝」在廉署調查本案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級檢控官談立豐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雷家聰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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