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水貨客疑涉平板電腦銷售貪污案今提堂

2012年9月10日

廉政公署起訴一名水貨客,控告他涉嫌就平板電腦銷售,向一間電器連鎖店的職員提供非法佣金。被告今日 ( 星期一 ) 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劉源茂,二十八歲,於上星期四 ( 九月六日 ) 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 (a)條。被告今日否認有關控罪。

署任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十月三十一日進行審訊。

平板電腦 iPad2 於案發時在香港公開發售,吸引大批市民認購。

電器連鎖店豐澤要求其員工出售 iPad2 時遵守銷售指引。根據有關指引,豐澤嚴禁員工為顧客預留 iPad2 ,並禁止他們就豐澤的業務索取及收受利益。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一年五月某日,向豐澤黃埔分店一名高級銷售顧問提供佣金,作為協助從有關分店購買多部 iPad2 的報酬。被告涉嫌就每部 iPad2 提供一百元至一百五十元的非法佣金。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以相同目的向豐澤新城市廣場一名主任,提供一筆未指明款額的佣金。

被告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外出,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遂展開調查。豐澤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鄭宗漢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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