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涉虛假起重裝置證明書案被判刑
2012年11月14日
一間顧問公司的一名工程師及一名技工,發出虛假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證明書,詐騙該公司的客戶及勞工處,被廉政公署拘控。兩名被告今日 ( 星期三 ) 在區域法院被判刑。
周漢裕,五十二歲,註冊專業工程師,受僱於智能安全顧問公正行有限公司 ( 「智能」 ) ,被判囚十六個月;而葉偉傑,三十五歲,「智能」技工,則被判處須履行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
法官陳仲衡判刑時指,周身為專業工程師,其干犯的罪行較為嚴重。
法官續稱該欺詐勾當歷時三年,並非單一事件,又指虛假證明書若引致傷亡,實在一宗也嫌多。
兩名被告早前同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根據法例,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擁有人或經營者,必須委任合資格的工程師或檢驗員進行測試及檢驗,以確保有關機械及裝置性能良好。勞工處主任負責檢查相關的檢驗證明書。
「智能」於案發時為該等機械及裝置的擁有人及經營者提供檢驗服務。
周本身為註冊專業工程師,於二○○八年十月加入「智能」,負責檢驗客戶的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後發出檢驗證明書。該等機械及裝置包括塔式吊機、履帶吊機、挖土機、推土機、吊重機、鏈條、纜索及鈎環。
案情透露,二○○八年十月至二○一一年五月期間,周多次指示葉及其他「智能」員工代他為該等機械及裝置進行檢驗。但其實他們並非註冊專業工程師或合資格的檢驗員。
在周缺席的情況下,葉及該等「智能」員工前往建築地盤,並在「智能」的測試紀錄上填寫機械及裝置的資料如型號及編號等。
在未有進行測試或檢驗的情況下,周向該等機械及裝置擁有人及經營者簽發檢驗證明書。
案情透露,周及葉又導致有關勞工處主任接受該等證明書為真確。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姚本成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仲強協助。
周漢裕,五十二歲,註冊專業工程師,受僱於智能安全顧問公正行有限公司 ( 「智能」 ) ,被判囚十六個月;而葉偉傑,三十五歲,「智能」技工,則被判處須履行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
法官陳仲衡判刑時指,周身為專業工程師,其干犯的罪行較為嚴重。
法官續稱該欺詐勾當歷時三年,並非單一事件,又指虛假證明書若引致傷亡,實在一宗也嫌多。
兩名被告早前同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根據法例,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擁有人或經營者,必須委任合資格的工程師或檢驗員進行測試及檢驗,以確保有關機械及裝置性能良好。勞工處主任負責檢查相關的檢驗證明書。
「智能」於案發時為該等機械及裝置的擁有人及經營者提供檢驗服務。
周本身為註冊專業工程師,於二○○八年十月加入「智能」,負責檢驗客戶的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後發出檢驗證明書。該等機械及裝置包括塔式吊機、履帶吊機、挖土機、推土機、吊重機、鏈條、纜索及鈎環。
案情透露,二○○八年十月至二○一一年五月期間,周多次指示葉及其他「智能」員工代他為該等機械及裝置進行檢驗。但其實他們並非註冊專業工程師或合資格的檢驗員。
在周缺席的情況下,葉及該等「智能」員工前往建築地盤,並在「智能」的測試紀錄上填寫機械及裝置的資料如型號及編號等。
在未有進行測試或檢驗的情況下,周向該等機械及裝置擁有人及經營者簽發檢驗證明書。
案情透露,周及葉又導致有關勞工處主任接受該等證明書為真確。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姚本成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仲強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