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職員詐騙銀行發出保單判囚十二個月
2013年1月18日
一名銀行前客戶經理,利用載有虛假資料的保險申請表格,詐騙該銀行發出多份保單,涉及保費總額達一千二百多萬港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 ( 星期五 ) 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二個月。
甄卓峰,三十五歲,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 「匯豐銀行」 ) 前客戶經理,早前被裁定六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
暫委法官龍禮於判刑時稱,由於此宗保險詐騙案件涉及大筆保費,因此必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法官亦斥責被告沒有任何悔意,故沒有扣減其刑期。
案情透露,被告在受僱於「匯豐銀行」期間,亦獲委任為「匯豐銀行」附屬機構匯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匯豐人壽」)的一名持牌保險代理人。他的客戶中,包括一名七十三歲的中醫師。
二○一○年十月九日至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期間,被告向「匯豐人壽」提交六份有關一項保險計劃,即「退休收入年金計劃」的申請表格。有關申請表格以被告的一名好友作為受保人,保單持有人及受益人。
被告不誠實地誤導該名中醫師支付該六份保單的所有保費共逾一百六十萬美元 ( 一千二百多萬港元 ) ,並向中醫師聲稱,保單稍後會轉到他的名下。
被告亦刻意在申請表中沒有填寫該名中醫師為支付保費者。
案情透露,鑑於「匯豐人壽」相信支付保費者與受保人及保單持有人為同一人,因此批准首五份申請。不過,由於同一受保人的保費總額已超過上限,「匯豐人壽」於是拒絕第六份申請。
該名中醫師於二○一二年二月逝世。被告從未有將首五分保單轉回中醫師的名下。
「匯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John Dunn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鄧志華協助。
甄卓峰,三十五歲,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 「匯豐銀行」 ) 前客戶經理,早前被裁定六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
暫委法官龍禮於判刑時稱,由於此宗保險詐騙案件涉及大筆保費,因此必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法官亦斥責被告沒有任何悔意,故沒有扣減其刑期。
案情透露,被告在受僱於「匯豐銀行」期間,亦獲委任為「匯豐銀行」附屬機構匯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匯豐人壽」)的一名持牌保險代理人。他的客戶中,包括一名七十三歲的中醫師。
二○一○年十月九日至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期間,被告向「匯豐人壽」提交六份有關一項保險計劃,即「退休收入年金計劃」的申請表格。有關申請表格以被告的一名好友作為受保人,保單持有人及受益人。
被告不誠實地誤導該名中醫師支付該六份保單的所有保費共逾一百六十萬美元 ( 一千二百多萬港元 ) ,並向中醫師聲稱,保單稍後會轉到他的名下。
被告亦刻意在申請表中沒有填寫該名中醫師為支付保費者。
案情透露,鑑於「匯豐人壽」相信支付保費者與受保人及保單持有人為同一人,因此批准首五份申請。不過,由於同一受保人的保費總額已超過上限,「匯豐人壽」於是拒絕第六份申請。
該名中醫師於二○一二年二月逝世。被告從未有將首五分保單轉回中醫師的名下。
「匯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John Dunn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鄧志華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