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保險代理涉貪污被廉署拘控

2013年4月2日

廉政公署拘捕兩名前保險代理,並分別落案控告他們涉嫌收受賄款共五十六萬三千多元,並串謀以虛假保單向公司詐騙十三萬五千多元佣金。

被告於上星期四 ( 三月二十八日 ) 被廉署拘捕及起訴。他們為黃燕萍,四十七歲,及鄧永光,五十三歲,分別為大新保險服務有限公司 ( 「大新保險」 ) 前高級經理及前保險代理。

黃被控共三項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黃及鄧又同被控一項代理人串謀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而黃則被控六項相類罪名。

鄧又被控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

被告將於明日 ( 四月三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黃於案發時受僱於「大新保險」任職高級經理,並是鄧及另外三名保險代理的直屬上司。

其中三項控罪指黃涉嫌與該三名保險代理串謀,使黃向他們接受五十六萬三千多元,作為給予他們多份並非由他們獲得的保險申請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黃及鄧涉嫌與該三名保險代理其中一人串謀,以三張虛假的投保申請書,意圖欺騙其主事人。

另外六項控罪指黃涉嫌串謀鄧、該三名保險代理及另一名保險代理,以相同目的呈交三十八份虛假的投保申請書。

餘下控罪指鄧涉嫌以相同目的呈交兩份虛假的投保申請書。

「大新保險」因而分別向黃及鄧發放九萬二千多元及四萬三千多元的佣金。

上述涉嫌控罪於二○○八年七月至二○○九年十月期間發生。

「大新保險」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黃及鄧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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