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隧道管理公司高層涉嫌索賄六百萬元

2013年5月20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隧道管理公司高層人員,控告他就兩條隧道的新管理合約,涉嫌向另一間管理公司索取六百多萬元賄款。

梁佑榮,六十六歲,越運亨 ( 香港 ) 有限公司 ( 「越運亨」 ) 助理總經理,於上星期四 ( 五月十六日 ) 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

被告將於明日 ( 五月二十一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受僱於「越運亨」的母公司為交通事務發展總監,負責為「越運亨」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越運亨」獲運輸署以逾四億元批出新合約,接替信佳集團管理有限公司(「信佳」)成為啟德隧道及獅子山隧道的新管理公司。有關合約訂於二○一二年七月底簽署。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二年七月十日,即簽署新合約前,向一名「信佳」的代表索取一筆賄款,聲稱「越運亨」會延遲與運輸署簽署該合約。

涉案的賄款相等於有關合約價格的百分之一點五,即為六百多萬元。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出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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