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營業代表涉嫌提供十萬元非法回佣今提堂
2013年6月6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家日本品牌貨車授權代理商的一名高級營業代表,控告他涉嫌就貨車銷售,串謀向一名客戶的僱員提供逾十萬元非法回佣。被告今日 ( 星期四 ) 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麥建幹,六十歲,合眾汽車有限公司 ( 「合眾汽車」 ) 高級營業代表,於星期二 ( 六月四日 ) 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被告今日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李慶年將案件押後至本年七月五日進行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為「合眾汽車」的高級營業代表。「合眾汽車」為上市公司大昌行集團有限公司的附屬公司及一個日本品牌貨車的授權代理商。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九年一月至二○一○年十二月期間,與一名車身安裝公司東主一同串謀,向一名運輸公司的董事提供多筆金錢,作為與「合眾汽車」訂立一份買賣十部該日本品牌貨車合約的報酬。
涉案的多筆金錢懷疑是非法回佣,總額逾十萬元。
被告獲准以現金四萬元保釋外出,並受命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開香港,以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曾潤豪代表出庭。
麥建幹,六十歲,合眾汽車有限公司 ( 「合眾汽車」 ) 高級營業代表,於星期二 ( 六月四日 ) 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被告今日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李慶年將案件押後至本年七月五日進行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為「合眾汽車」的高級營業代表。「合眾汽車」為上市公司大昌行集團有限公司的附屬公司及一個日本品牌貨車的授權代理商。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九年一月至二○一○年十二月期間,與一名車身安裝公司東主一同串謀,向一名運輸公司的董事提供多筆金錢,作為與「合眾汽車」訂立一份買賣十部該日本品牌貨車合約的報酬。
涉案的多筆金錢懷疑是非法回佣,總額逾十萬元。
被告獲准以現金四萬元保釋外出,並受命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開香港,以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曾潤豪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