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醫生作出虛假診症預約及盜竊藥物判囚九個月
2013年6月17日
一名高級醫生多次作出虛假的診症預約及盜竊藥物,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 ( 星期一 ) 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九個月。
岑文慰,五十六歲,早前被裁定共二十二項罪名成立,即九項欺詐及一項盜竊,違反《盜竊罪條例》;以及十二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 161(1)(b) 條。
裁判官王詩麗判刑時斥責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違反誠信,明知而欺詐醫院管理局 ( 「醫管局」 ) 。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自二○○二年十月在粉嶺家庭醫學中心 ( 「粉嶺醫學中心」 ) 任職高級醫生。該中心為醫院管理局 ( 「醫管局」 ) 轄下一間普通科門診診所。
根據「醫管局」的記錄,被告於二○○六年十月至二○一○年四月期間,十二次為兩名病人作出診症預約,並在預定時間前不久取消有關預約。
案情透露,該兩名病人在上述預約日子有七次並不在香港,並對有關診症預約不知情。
二○○三年十一月至二○一○年八月期間,被告向五名病人處方藥物,但當時有關病人並不在香港。廉署調查發現,有關病人沒有獲取有關藥物或沒有處方藥物所述的病徵。
廉署人員其後在被告於「粉嶺醫學中心」的診症室檢獲三十八項由被告處方予二十九名病人的藥物。有關藥物總值逾四千一百元。
「醫管局」於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王興偉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蘇德添協助。
岑文慰,五十六歲,早前被裁定共二十二項罪名成立,即九項欺詐及一項盜竊,違反《盜竊罪條例》;以及十二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 161(1)(b) 條。
裁判官王詩麗判刑時斥責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違反誠信,明知而欺詐醫院管理局 ( 「醫管局」 ) 。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自二○○二年十月在粉嶺家庭醫學中心 ( 「粉嶺醫學中心」 ) 任職高級醫生。該中心為醫院管理局 ( 「醫管局」 ) 轄下一間普通科門診診所。
根據「醫管局」的記錄,被告於二○○六年十月至二○一○年四月期間,十二次為兩名病人作出診症預約,並在預定時間前不久取消有關預約。
案情透露,該兩名病人在上述預約日子有七次並不在香港,並對有關診症預約不知情。
二○○三年十一月至二○一○年八月期間,被告向五名病人處方藥物,但當時有關病人並不在香港。廉署調查發現,有關病人沒有獲取有關藥物或沒有處方藥物所述的病徵。
廉署人員其後在被告於「粉嶺醫學中心」的診症室檢獲三十八項由被告處方予二十九名病人的藥物。有關藥物總值逾四千一百元。
「醫管局」於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王興偉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蘇德添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