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七名前驗車員疑涉偽造證明書今提堂

2013年7月2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七名驗車中心前認可車輛測試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偽造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的「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 ( 「證明書」 ) 。各被告今日 ( 星期四 ) 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各被告於星期二 ( 七月二十三日 ) 被落案起訴,他們為張文利,五十三歲;莊志德,四十五歲;李德偉,四十四歲;梁俊威,三十二歲;張樹培,四十歲;黃錦松,五十七歲;及張靈輝,六十二歲,同為森那美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 「森那美」 ) 的前認可車輛測試員。

張文利被控七項串謀偽造文件罪名,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 71 條及第 159A 條,當中六項控罪並分別控告同案其他六名被告。

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至本年八月十三日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所有車齡六年或以上的私家車及重量不超過一點九噸的輕型貨車,每年均須到運輸署指定的車輛測試中心接受檢驗。

每輛通過測試的車輛,均獲認可車輛測試員代表車輛測試中心發出「證明書」,以便車主續牌之用。

各被告於案發時同為「森那美」的認可車輛測試員,任職該公司位於土瓜灣的車輛測試中心。該中心為運輸署所指定,可為有關車輛進行檢驗。

該七項控罪指張文利涉嫌分別與其餘六名被告及另外一名人士串謀製造虛假「證明書」,指稱有關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及符合《道路交通條例》,使有關車主藉使用該等「證明書」而誘使運輸署接受它們為真文書。

上述涉嫌罪行於二○○○年一月至二○一一年十一月期間發生。

被告各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他們亦受命不得離開香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運輸署及「森那美」的管理層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鄧展超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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