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保險顧問企圖誤導廉署被判囚

2013年8月13日

一名財富管理公司前保險顧問,企圖藉作出虛假陳述誤導廉政公署,早前被廉署拘控。被告今日 ( 星期二 ) 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並被判入獄四個星期。

沙潔冰,六十四歲,日昇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 「日昇財富」 ) 前保險顧問,被裁定一項罪名成立,即企圖藉作出虛假陳述,明知而誤導廉署人員,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 13B(b)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G 條。

裁判官李國威作出裁決時稱,證人誠實可靠,控方在毫無疑點的情況下,證據確鑿地證明被告的控罪。

案情透露,廉署於案發時就四間保險經紀公司包括「日昇財富」的多名保險顧問,可能以虛假的保單詐騙三間保險公司銷售佣金的指控進行調查。

其中一份懷疑虛假保單由「日昇財富」一名前董事負責處理,而有關保單是被告代其女兒購買。

被告於二○一二年一月六日接受一名廉署人員問話時,企圖藉作出虛假陳述,明知而誤導該廉署人員。

被告向該廉署人員表示,從來沒有從一間銀行購買兩張每張金額為一萬元的銀行本票,以清繳有關保單的保費。

被告又告訴該廉署人員,她不是有關保單的直接付款授權書上顯示的另一間銀行的一個往來戶口的持有人。

案情亦透露,被告又向該廉署人員表示,她從來沒有為「日昇財富」工作,以及她不認識該名「日昇財富」的前董事。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陳詩韻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麥暢頴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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