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兩人涉公屋單位欺詐案今提堂
2013年8月1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無業男子及一名裝飾公司東主,控告他們就一個公屋單位分別涉嫌欺詐及偽造工作證明。兩名被告今日(星期四)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蕭德明,五十四歲,無業,於星期一(八月十二日)被控三項欺詐罪名。
同案另一被告為林少彬,三十八歲,富藝裝飾建材工程公司 ( 「富藝」 ) 東主,亦於星期一被控兩項偽造罪名。
兩名被告今日均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本年九月二十六日進行預審。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一九九七年至二○一三年期間,一名男子及其兩名兒子分別為慈雲山慈民邨一個公屋單位的主要及登記租客,他們當時居於另一個國家。期間,蕭及其家人一直在該單位內居住。
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 ( 「房委會」 ) 的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已租住公屋滿十年的住戶,須每兩年向「房委會」申報入息,以查核他們繼續支付原有租金的資格。
其中三項控罪指蕭涉嫌於二○○七年四月、二○○九年四月及二○一一年五月,虛假地表示上述兩名兒子,分別受僱於一間標籤製作公司、「富藝」及一間設計裝飾公司,平均月薪為八千四百元、八千元及一萬零四百元。
蕭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房委會」批准該慈民邨公屋單位的住戶支付原有的租金。
餘下兩項控罪指林涉嫌於二○○八年或二○○九年某日,製造兩份由「富藝」發出分別有關兩名兒子的虛假工作證明,意圖由他們藉使用而誘使另一名人士接受該證明為真文書。
蕭及林各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他們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不准離港。
「房委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周雲龍代表出庭。
蕭德明,五十四歲,無業,於星期一(八月十二日)被控三項欺詐罪名。
同案另一被告為林少彬,三十八歲,富藝裝飾建材工程公司 ( 「富藝」 ) 東主,亦於星期一被控兩項偽造罪名。
兩名被告今日均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本年九月二十六日進行預審。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一九九七年至二○一三年期間,一名男子及其兩名兒子分別為慈雲山慈民邨一個公屋單位的主要及登記租客,他們當時居於另一個國家。期間,蕭及其家人一直在該單位內居住。
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 ( 「房委會」 ) 的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已租住公屋滿十年的住戶,須每兩年向「房委會」申報入息,以查核他們繼續支付原有租金的資格。
其中三項控罪指蕭涉嫌於二○○七年四月、二○○九年四月及二○一一年五月,虛假地表示上述兩名兒子,分別受僱於一間標籤製作公司、「富藝」及一間設計裝飾公司,平均月薪為八千四百元、八千元及一萬零四百元。
蕭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房委會」批准該慈民邨公屋單位的住戶支付原有的租金。
餘下兩項控罪指林涉嫌於二○○八年或二○○九年某日,製造兩份由「富藝」發出分別有關兩名兒子的虛假工作證明,意圖由他們藉使用而誘使另一名人士接受該證明為真文書。
蕭及林各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他們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不准離港。
「房委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周雲龍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