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業主立案法團前秘書涉嫌就維修訂單索賄今提堂
2013年8月26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公共屋邨業主立案法團前秘書,控告他涉嫌就該屋邨的維修訂單向一名承辦商索賄三千元。被告今日 ( 星期一 ) 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紀穡鴻,六十六歲,於上星期四 ( 八月二十二日 ) 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
被告今日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今年九月月二十三日進行預審。
被告於案發時為柴灣峰華邨業主立案法團的秘書,而該邨屬房屋署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的公共屋邨。
江氏水喉公司 ( 「江氏」 ) 是峰華邨其中一個維修工程承辦商。
控罪指被告於二○一二年一月,涉嫌向「江氏」的東主索取三千元賄款,作為批出峰華邨的維修訂單予「江氏」的報酬。
被告獲准以現金一千五百元保釋。他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在報住的地址居住。
房屋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余漢傑代表出庭。
紀穡鴻,六十六歲,於上星期四 ( 八月二十二日 ) 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
被告今日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今年九月月二十三日進行預審。
被告於案發時為柴灣峰華邨業主立案法團的秘書,而該邨屬房屋署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的公共屋邨。
江氏水喉公司 ( 「江氏」 ) 是峰華邨其中一個維修工程承辦商。
控罪指被告於二○一二年一月,涉嫌向「江氏」的東主索取三千元賄款,作為批出峰華邨的維修訂單予「江氏」的報酬。
被告獲准以現金一千五百元保釋。他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在報住的地址居住。
房屋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余漢傑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