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兄妹涉電視遊戲節目貪污詐騙案被判囚
2013年11月25日
一名男子提供四萬六千多元賄款,以索取 now TV 一個遊戲節目的正確答案,並與其妹串謀詐騙經營 now TV 的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 ( 「電訊盈科媒體」 ) 共約三十五萬元獎金,被廉政公署拘控。該名男子及其妹今日 ( 星期一 ) 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四個月及十個月。
馮建峰,三十歲,及其妹馮筠惠,二十八歲,同為文員,同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而馮建峰又承認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裁判官杜浩成判刑時表示,被告明知勝出遊戲可以獲得獎金,而以欺詐手段獲得獎金。
裁判官續稱,本案的案情嚴重,與一般行騙案的嚴重性無異,故必須判處兄妹二人即時監禁。
案情透露,兩名被告於案發時同為 now TV 的客戶。 now TV 當時製作一個名為「撳錢」的直播遊戲節目。
每一集遊戲節目會有八條問題,而透過寬頻網絡答中所有問題的參賽者,則會瓜分十萬元獎金。
案情透露,馮建峰於二○一一年六月中邀請一名舊同學參加該遊戲節目,並確保在一名「高人」的協助下可贏取現金獎,惟該同學須分別向「高人」及馮建峰提供現金獎的六成及百分之五。
案情透露,「高人」其實是馮筠惠的男朋友,本身為上市公司電訊盈科有限公司 ( 「電訊盈科」 ) 當時的附屬公司 HKT Services Limited 的助理廣播工程師,負責該遊戲節目的工程事宜。
在助理廣播工程師的協助下,該舊同學於二○一一年六月至七月期間,贏取合共七萬一千四百零六元,並將其中的四萬六千四百一十四元交給馮建峰,作為他們給「高人」的賄款。
案情透露,兩名被告又於二○一一年六月至十二月期間,一同與該名助理廣播工程師串謀詐騙「電訊盈科媒體」。
兩名被告獲得該遊戲節目的正確答案;參加及安排他們的妹妹及上述舊同學虛假地扮作公平參加該遊戲節目;及以不誠實地取得的正確答案贏取該遊戲節目的獎金。
「電訊盈科媒體」因而向兩名被告及上述兩名參賽者發放獎金,涉及的獎金金額共約三十五萬元。
「電訊盈科」及其附屬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馬家颿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張淑儀協助。
馮建峰,三十歲,及其妹馮筠惠,二十八歲,同為文員,同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而馮建峰又承認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裁判官杜浩成判刑時表示,被告明知勝出遊戲可以獲得獎金,而以欺詐手段獲得獎金。
裁判官續稱,本案的案情嚴重,與一般行騙案的嚴重性無異,故必須判處兄妹二人即時監禁。
案情透露,兩名被告於案發時同為 now TV 的客戶。 now TV 當時製作一個名為「撳錢」的直播遊戲節目。
每一集遊戲節目會有八條問題,而透過寬頻網絡答中所有問題的參賽者,則會瓜分十萬元獎金。
案情透露,馮建峰於二○一一年六月中邀請一名舊同學參加該遊戲節目,並確保在一名「高人」的協助下可贏取現金獎,惟該同學須分別向「高人」及馮建峰提供現金獎的六成及百分之五。
案情透露,「高人」其實是馮筠惠的男朋友,本身為上市公司電訊盈科有限公司 ( 「電訊盈科」 ) 當時的附屬公司 HKT Services Limited 的助理廣播工程師,負責該遊戲節目的工程事宜。
在助理廣播工程師的協助下,該舊同學於二○一一年六月至七月期間,贏取合共七萬一千四百零六元,並將其中的四萬六千四百一十四元交給馮建峰,作為他們給「高人」的賄款。
案情透露,兩名被告又於二○一一年六月至十二月期間,一同與該名助理廣播工程師串謀詐騙「電訊盈科媒體」。
兩名被告獲得該遊戲節目的正確答案;參加及安排他們的妹妹及上述舊同學虛假地扮作公平參加該遊戲節目;及以不誠實地取得的正確答案贏取該遊戲節目的獎金。
「電訊盈科媒體」因而向兩名被告及上述兩名參賽者發放獎金,涉及的獎金金額共約三十五萬元。
「電訊盈科」及其附屬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馬家颿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張淑儀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