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就業簽證申請人涉嫌行賄入境處人員

2013年12月5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四 ) 落案起訴一名「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人,控告她涉嫌就其就業簽證申請向入境事務處人員提供六千元賄款。

李麗京,三十四歲,海麗香港國際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4(1)(a) 條。

被告將於明日 ( 星期五 ) 上午九時三十分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時接獲入境事務處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正透過入境事務處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就業簽證。根據有關計劃,香港可以輸入擁有本港缺乏或無法即時提供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內地優秀人才和專業人才。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二○一三年十一月二日,向多名涉及處理她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提交的專業人士來港就業申請的入境事務處人員,提供六千元作為加快處理及批准有關申請的報酬。

入境事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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