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公司董事涉嫌行賄以取得四百萬美元貸款今提堂
2014年1月17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投資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行賄一名銀行高級人員,以取得一筆四百萬美元貸款。被告今日 ( 星期五 ) 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鍾遠偉,三十九歲,鍾氏 ( 香港 ) 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 「鍾氏」 ) 董事,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
被告今日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今年三月十四日,以候廉署進一步調查。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調查顯示,「鍾氏」投資於多個項目,包括在所羅門群島的採伐紅木生意。
鍾於本星期三 ( 一月十五日 ) 就申請一筆銀行貸款,聯絡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 「匯豐銀行」 ) 工商業務部一名副總裁,並提供一筆賄款。該名副總裁拒絕鍾提出的有關建議。
鍾其後因涉嫌貪污而被廉署人員拘捕,並於昨日被控以一項行賄罪名。
控罪指鍾於今年一月十五日,涉嫌向該名「匯豐銀行」副總裁提供一筆沒有指明款額的金錢,作為協助他向「匯豐銀行」取得一筆四百萬美元的貸款,用於其在所羅門群島的投資項目的報酬。
「匯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紅維代表出庭。
鍾遠偉,三十九歲,鍾氏 ( 香港 ) 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 「鍾氏」 ) 董事,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
被告今日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今年三月十四日,以候廉署進一步調查。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調查顯示,「鍾氏」投資於多個項目,包括在所羅門群島的採伐紅木生意。
鍾於本星期三 ( 一月十五日 ) 就申請一筆銀行貸款,聯絡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 「匯豐銀行」 ) 工商業務部一名副總裁,並提供一筆賄款。該名副總裁拒絕鍾提出的有關建議。
鍾其後因涉嫌貪污而被廉署人員拘捕,並於昨日被控以一項行賄罪名。
控罪指鍾於今年一月十五日,涉嫌向該名「匯豐銀行」副總裁提供一筆沒有指明款額的金錢,作為協助他向「匯豐銀行」取得一筆四百萬美元的貸款,用於其在所羅門群島的投資項目的報酬。
「匯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紅維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