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船運經理涉嫌收受二十萬元非法回佣
2014年4月14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一 ) 落案起訴一名貿易公司前高級船運經理,控告他涉嫌就發出物流訂單,收受兩間物流服務公司的經營者的非法回佣合共逾二十萬元。
毛偉雄,四十九歲,廣時控股有限公司 ( 「廣時」 ) 前高級船運經理,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及一項串謀代理人收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星期三 ( 四月十六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為「廣時」的高級船運經理。「廣時」是一間貿易公司,從事出口本地貨物予海外買家的業務。被告負責尋找物流服務供應商、索取報價、磋商價格及向有關供應商發出物流訂單。
「廣時」的物流服務供應商,包括兩間由同一經營者營運的物流服務公司。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接受該名經營者四千三百元的非法回佣,作為向有關經營者其中一間物流服務公司發出物流訂單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八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期間,與該名經營者串謀,接受按照議定公式計算的多筆款項,作為向有關經營者的兩間物流服務公司發出物流訂單的報酬。
涉案的多筆款項懷疑是非法回佣,據報總額共逾二十萬元。
「廣時」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毛偉雄,四十九歲,廣時控股有限公司 ( 「廣時」 ) 前高級船運經理,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及一項串謀代理人收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星期三 ( 四月十六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為「廣時」的高級船運經理。「廣時」是一間貿易公司,從事出口本地貨物予海外買家的業務。被告負責尋找物流服務供應商、索取報價、磋商價格及向有關供應商發出物流訂單。
「廣時」的物流服務供應商,包括兩間由同一經營者營運的物流服務公司。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接受該名經營者四千三百元的非法回佣,作為向有關經營者其中一間物流服務公司發出物流訂單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八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期間,與該名經營者串謀,接受按照議定公式計算的多筆款項,作為向有關經營者的兩間物流服務公司發出物流訂單的報酬。
涉案的多筆款項懷疑是非法回佣,據報總額共逾二十萬元。
「廣時」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