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涉嫌盜取三十九萬元今提堂
2014年8月11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屋苑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涉嫌盜取法團款項合共約三十九萬元。被告今日(星期一)在粉嶺裁判法院應訊。
顧永根,五十七歲,翠屏花園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於上星期四 ( 八月七日 ) 被廉署控以兩項盜竊罪名。
被告否認有關控罪。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十四日進行預審,並排期於十月二十八日審訊。
廉署早前接獲舉報,指被告涉嫌利用虛假文件詐騙法團款項,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廉署在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盜竊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是大埔翠屏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的主席。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從翠屏花園法團銀行戶口,挪佔一筆五萬元款項。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年二月四日,從翠屏花園法團銀行戶口,挪佔另一筆三十三萬九千九百四十六元款項。
被告獲准以現金十萬元保釋。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劉家琪代表出庭。
顧永根,五十七歲,翠屏花園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於上星期四 ( 八月七日 ) 被廉署控以兩項盜竊罪名。
被告否認有關控罪。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十四日進行預審,並排期於十月二十八日審訊。
廉署早前接獲舉報,指被告涉嫌利用虛假文件詐騙法團款項,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廉署在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盜竊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是大埔翠屏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的主席。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從翠屏花園法團銀行戶口,挪佔一筆五萬元款項。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年二月四日,從翠屏花園法團銀行戶口,挪佔另一筆三十三萬九千九百四十六元款項。
被告獲准以現金十萬元保釋。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劉家琪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