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九人涉嫌詐騙四十三萬七千多元免入息審查貸款今提堂

2014年8月22日

廉政公署起訴九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串謀他人向學生資助辦事處詐騙免入息審查貸款共四十三萬七千五百元。被告今日 ( 星期五 ) 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為兩名中介人及七名假學生,同於星期三 ( 八月二十日 ) 分四案被落案起訴共七項串謀詐騙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

廉署早時接獲學生資助辦事處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全能教育中心 ( 全能 ) 於案發時舉辦工商管理文憑課程。根據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該課程符合申請有關貸款的資格。有關課程的學費為六萬二千五百元。

在首宗案件,被告為無業的傅志文,五十二歲,全能的中介人;假學生鍾家豪,二十六歲,黃慶華,三十歲,同為廚師,及梁偉彬,五十二歲,無業。傅被控三項串謀詐騙罪名,分別與鍾、黃及梁同被控有關罪名。

控罪指他們涉嫌於二○一一年六月至十一月期間,就該全能課程串謀其他人士詐騙學生資助辦事處三筆共十八萬七千五百元的免入息審查貸款,每筆貸款為六萬二千五百元。

鍾及黃今日分別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本年九月十五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傅及梁則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本年十月六日進行預審。

在第二宗案件,被告為假學生孟清蘭,五十九歲,傳菜員。她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

控罪指孟涉嫌於二○一一年八月至二○一二年一月期間,就該全能課程串謀其他人士詐騙學生資助辦事處一筆六萬二千五百元的免入息審查貸款。

孟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本年九月二十二日進行預審。

在第三宗案件,被告為保安員李淼淦,三十六歲,全能的另一名中介人;假學生陳華享,四十歲,及林蘇丹,二十七歲,同為演員。李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名,分別與陳及林同被控有關罪名。

控罪指他們涉嫌於二○一一年八月至十一月期間,就該全能課程串謀其他人士詐騙學生資助辦事處兩筆共十二萬五千元的免入息審查貸款。

李及陳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本年九月二十二日進行預審。林則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本年九月十五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在餘下一宗案件,被告為假學生鄧志源,四十七歲,文員。他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案件押後至本年九月五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

控罪指鄧於二○一一年七月至九月期間,以相同欺詐手法串謀其他人士,就該全能課程詐騙學生資助辦事處一筆六萬二千五百元的免入息審查貸款。

學生資助辦事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吳詠峯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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