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家庭傭工涉嫌行賄以取得貸款今提堂

2014年9月18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家庭傭工,控告她向兩間持牌放債人公司申請共五萬三千五百元的貸款時涉嫌貪污及欺詐。被告今日 ( 星期四 ) 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Atik Nur Azizah ,三十三歲,於星期二 ( 九月十六日 ) 被廉署控以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 條。

她另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及三項欺詐罪名,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第 16A(1) 條。

被告否認所有控罪。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十月十六日進行預審。

被告於案發時為家庭傭工。她分別向兩間持牌放債人公司,即大眾財務有限公司 ( 大眾財務 ) 及平成信貸有限公司 ( 平成信貸 ) 申請貸款。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三年三月,向大眾財務一名營業代表提供一千元,作為轉介她向大眾財務申請貸款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三年四月三日,與該名大眾財務營業代表串謀詐騙大眾財務,即不誠實地向大眾財務提供被告名下的虛假護照、僱傭工作簽證及僱傭合約副本,導致大眾財務向被告批出一筆四千元的貸款。

另外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三年六月四日及八月十三日,向大眾財務虛假地表示就兩項貸款申請所提交上述副本是真的,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大眾財務向她分別批出四千五百元及三萬元兩筆貸款。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三年四月二日,向平成信貸作出類似虛假陳述,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平成信貸向她批出一筆一萬五千元的貸款。

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她亦受命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准離開香港及每星期向警方報到兩次。

大眾財務及平成信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方泳民代表出庭。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