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認管有虛假廉署授權證候判

2014年10月16日

一名男子管有虛假廉政公署授權證,早前被廉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王驍,二十四歲,財務分析師,承認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5 (2) 條。

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二(十月二十一日)判刑。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較早時接獲警方轉介案件,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以工作簽證來港,在一間金融公司出任財務分析師。

被告於二○一四年二月十三日乘坐的士從中環往天后,途中遺下一個卡片套在的士後座。的士司機其後將卡片套轉交警方處理。

警方檢視後發現該卡片套載有一張塑膠卡,其正面印有「廉政公署執行處授權證」、「姓名:王驍」和「職位:高級調查專員」。該塑膠卡並載有一張被告的照片和一個廉署的標誌。

有關卡片套其後交由廉署鑑定,而該張看來是廉署授權證的塑膠卡事實上屬於虛假文書。

案情透露,廉署並無姓名為「王驍」的廉署人員,亦從未向該「王驍」發出授權證。

被告在警誡下接受廉署人員問話時,承認一直管有該偽造的廉署授權證,並每日攜帶該偽造廉署授權證,直至意外地把卡片套遺留在的士上。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連普禧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志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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