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公司前高層收受一百七十萬元賄款判囚十六個月
2014年10月17日
一名上市電訊公司前高層人員收受一百七十萬元賄款,將公司有關投標的機密資料披露予一名科技公司唯一董事,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 ( 星期五 ) 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六個月。
黃天華,五十三歲,電訊盈科有限公司 ( 電訊盈科 ) 前助理副總裁,亦被命令須向電訊盈科歸還一百七十萬元作為賠償。
法官沈小民判刑時指,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性質嚴重,又令電訊盈科的投標制度出現不公平的情況。
法官續稱,量刑起點為監禁兩年,但考慮到被告承認控罪,故將他的刑期扣減三分之一至十六個月。
被告前早承認三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9(1)(a) 條。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監督電訊盈科四個技術部門中的其中一個。該等部門負責設計和發展寬頻網絡,並為公司客戶安裝科技產品以設立寬頻網絡。
有關技術部門負責為電訊盈科邀請供應商投標以採購科技產品,並對接獲的標書進行技術評估。
被告於二○○五年認識了電訊盈科當時一名科技產品供應商銷售員。根據公司註冊紀錄,兩人於二○○六年八月成立齊天科技有限公司 ( 齊天科技 ) 。
二○○六年九月,被告辭任齊天科技董事一職並將所有股份轉予該銷售員。此後,該銷售員成為齊天科技的唯一董事兼股東。
約兩年後,齊天科技唯一董事兼股東要求被告提供電訊盈科的機密資料給她,以協助齊天科技投標電訊盈科的合約。被告答允有關要求。
二○○九年八月至二○一二年十一月期間,齊天科技獲邀請投標十二份電訊盈科所需的科技產品合約。
被告應齊天科技唯一董事兼股東的要求,持續向她提供電訊盈科的機密資料,包括主要投標者的身份及有關電訊盈科科技產品價格可能出現下調的趨勢。
結果,齊天科技獲電訊盈科選為上述十二份合約的供應商之一,而由被告負責監督的技術部門則為主要用戶。
二○一○年七月至二○一二年二月期間,被告三次接受齊天科技唯一董事兼股東分別五十萬元、七十萬元及五十萬元的現金。
案情透露,電訊盈科其後向齊天科技採購大量科技產品,總值約一億七千四百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電訊盈科轉介的貪污投訴。電訊盈科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連普禧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智恒協助。
黃天華,五十三歲,電訊盈科有限公司 ( 電訊盈科 ) 前助理副總裁,亦被命令須向電訊盈科歸還一百七十萬元作為賠償。
法官沈小民判刑時指,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性質嚴重,又令電訊盈科的投標制度出現不公平的情況。
法官續稱,量刑起點為監禁兩年,但考慮到被告承認控罪,故將他的刑期扣減三分之一至十六個月。
被告前早承認三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9(1)(a) 條。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監督電訊盈科四個技術部門中的其中一個。該等部門負責設計和發展寬頻網絡,並為公司客戶安裝科技產品以設立寬頻網絡。
有關技術部門負責為電訊盈科邀請供應商投標以採購科技產品,並對接獲的標書進行技術評估。
被告於二○○五年認識了電訊盈科當時一名科技產品供應商銷售員。根據公司註冊紀錄,兩人於二○○六年八月成立齊天科技有限公司 ( 齊天科技 ) 。
二○○六年九月,被告辭任齊天科技董事一職並將所有股份轉予該銷售員。此後,該銷售員成為齊天科技的唯一董事兼股東。
約兩年後,齊天科技唯一董事兼股東要求被告提供電訊盈科的機密資料給她,以協助齊天科技投標電訊盈科的合約。被告答允有關要求。
二○○九年八月至二○一二年十一月期間,齊天科技獲邀請投標十二份電訊盈科所需的科技產品合約。
被告應齊天科技唯一董事兼股東的要求,持續向她提供電訊盈科的機密資料,包括主要投標者的身份及有關電訊盈科科技產品價格可能出現下調的趨勢。
結果,齊天科技獲電訊盈科選為上述十二份合約的供應商之一,而由被告負責監督的技術部門則為主要用戶。
二○一○年七月至二○一二年二月期間,被告三次接受齊天科技唯一董事兼股東分別五十萬元、七十萬元及五十萬元的現金。
案情透露,電訊盈科其後向齊天科技採購大量科技產品,總值約一億七千四百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電訊盈科轉介的貪污投訴。電訊盈科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連普禧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智恒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