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七人涉嫌用虛假病假證明書欺詐四萬元今提堂

2014年10月22日

廉政公署起訴七名衞生署及香港賽馬會 ( 馬會 ) 前任及現任職員,控告他們涉嫌使用虛假病假證明書詐騙疾病津貼及酌情發放的花紅共逾四萬元。被告今日 ( 星期三 ) 在粉嶺裁判法院應訊。

其中四名被告為黃嘉敏,二十七歲,衞生署前健康監察助理;謝志恒,三十八歲,衞生署健康監察助理;李詠嘉及祁沛償,同為二十八歲,衞生署前健康監察助理及馬會電話投注事務助理。

餘下三名被告為張浩龍,二十二歲,吳兆銘,四十四歲,及蘇麗霞,五十三歲,同為馬會電話投注事務助理。

各被告於星期一 ( 十月二十日 ) 分七宗案件被起訴共八十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 73 條。

黃、李、吳及蘇各被控十五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而祁及張則各被控七項相類罪名。謝被控六項相類罪名。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年月十一日至二○一三年四月期間,使用虛假的病假證明書,而有關病假證明書看來顯示一名註冊中醫曾為被告進行檢查,並診斷他們有不同病患,企圖誘使衞生署及 / 或馬會人員接受該些證明書為真文書。

被告涉嫌向衞生署及馬會遞交一百二十二張虛假病假證明書,當中涉及一百八十八日病假,並領取疾病津貼及酌情發放的花紅共逾四萬一千六百元。

黃、李、祁、張及蘇今日分別承認其控罪,而謝及吳則否認控罪。所有案件押後至本年十一月十九日或十二月三日再提訊或進行預審。

衞生署及馬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彭偉發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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