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護老院職員疑收賄聘用護理員今提堂

2015年5月8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護老院職員,控告她涉嫌從兩姐妹收取一萬元賄款,以確保妹妹獲該護老院繼續受聘。被告今日(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葉玉珍,五十三歲,德安護老之家有限公司(德安)的院長助理,於星期三(五月六日)被控一項代理人收取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被告今日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今年六月五日進行預審。

被告於案發時在德安任職院長助理,而德安在上環經營一所護老院。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三年七月,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從當時於德安任職護理員的兩姐妹收取一萬元,作為確保其妹獲德安繼續受聘的報酬。

被告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德安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陳貝苑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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