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運作助理承認行賄上司候判

2020年5月8日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公立醫院一名運作助理,就其工作向上司送贈禮物,涉及價值逾一千一百元的食品,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五月八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蔣紅玲,五十歲,醫管局運作助理,承認三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裁判官何俊堯將案件押後至六月五日再提訊,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為醫管局轄下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運作助理,隸屬洗衣部轄下的熨部。熨部負責處理床單、枕套、毯子及手術用途的小布。

被告的上司為一名管工,該管工負責協助編製輪值表、編配日常工作、批核例假,以及為下屬進行工作表現評核。

被告發覺該管工經常挑剔她因欠缺經驗而在工作時犯錯,又會編配較吃力不討好的工作給她,以及在工作間責駡她。為改善雙方關係,被告在同事建議下決定送贈禮物給該管工。

案情透露,在二○一七年六月某日,儘管被告知道當天並非該管工生日,她仍把一張生日蛋糕收據交給該管工,讓她自己提取價值約三百元的蛋糕。

被告發覺之後獲編配較討好的工作,但其後她感到情況轉差。被告於是再把一份禮品,即一盒價值一百九十五元的乾鱷魚肉放置到該管工的儲物櫃內,並告知對方有關事宜。

由於被告繼續獲編配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遂於二○一七年十一月某日再把兩隻共值約六百六十元的新鮮靑邊鮑魚放置到該管工的儲物櫃內,並及通知對方有關事宜。

雖然被告已提供共值一千一百五十五元的禮物,被告發覺情況並沒有改善。被告於二○一九年三月向醫管局作出投訴,醫管局再把有關事宜轉介廉政公署。

被告在警誡下接受廉署人員會面時承認曾提供上述禮物予該管工,意圖令對方在工作上善待自己。她相信該管工接受了該些禮物。

醫管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李健業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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