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之友」知多D
(i) 宗旨及目标

- 「廉政之友」于1997年成立,目的是鼓励香港市民透过积极参与倡廉活动,深入认识廉政公署的工作;并身体力行,协助推广廉洁信息,共同维护一个廉洁公平、安定繁荣的社会。现时会员人数已超过3,000人。
(ii) 入会资格

- 年满12岁及有兴趣协助推行倡廉工作的香港居民
(iii) 会员责任

- 奉公守法,支持廉政
- 维护「廉政之友」的良好声誉
- 了解何谓「贪污」及其祸害
- 致力推广倡廉信息
- 积极参与各项倡廉活动
- 鼓励市民举报贪污
(iv) 多角度参与
协助倡廉
- 在廉署的倡廉活动中提供义工服务
- 发挥所长,协助构思、筹备及推行倡廉活动、负责表演项目等
参与活动
- 参与不同类型的会员活动,例如迎新活动、周年聚会及颁奖典礼等,交流义工服务经验并了解廉署的工作
- 参加培训课程,加深认识防贪法例、提高举办倡廉活动的技巧
联系沟通
- 透过「廉政之友」通讯《友‧共鸣》、专题网站及网上社交平台,获得廉署最新资讯
- 分享对「廉政之友」或廉署工作的意见
(v) 奖励计划
为鼓励会员积极协助推行倡廉工作,我们会根据会员的服务时数,颁发不同奖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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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服务大奖 | 入会5年,并于过去5年累积服务时数达100小时 |
最热心服务奖 | 于年内在其所属分区办事处服务时数最多 |
倡廉服务金奖 | 于年内累积服务时数达50小时 |
倡廉服务银奖 | 于年内累积服务时数达20小时 |
服务证书 | 于年内在任何一项廉署活动中担任义工 |
廉政之友参与计划奖状 | 以表扬透过自己网络亲身设计、筹划及举办倡廉活动的会员 |
廉政之友若未能履行其会员责任或作出任何不当行为, 将不获邀请参加活动。「廉政之友」统筹保留终止会员之会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