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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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是受《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554章)所规管。该法例由廉政公署(以下称廉署)负责执行,目的是确保公共选举廉洁公正,并防止出现舞弊及非法行为。

为帮助候选人、助选成员和选民明白法例对选举行为的规定,以免因为误解或一时疏忽而堕入法网,廉署推展一连串以宣扬「守法规 重廉洁」为主题的教育及宣传项目,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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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留意:本网站所载有关法例规定的资料只供参考,候选人等对个别情况如有疑问,应参照法例条文及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同时,他们亦应细阅其他相关法例及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指引,以免违反选举规例。任何人因为本网站的内容而作出或放弃作出任何行动而招致损失,廉署不会负上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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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覆检日期: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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