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廉政公署在1974年成立開始,防止貪污處(防貪處)已肩負透過建立良好管治和預防機制去杜絕貪污的職責,並常獲推許為有關策略的先驅者。
服務廉署已38個年頭的廖莉莉,和《廉政快訊》分享她對防貪工作的看法和體驗。
廖莉莉強調:「夥伴關係至為重要!」防貪處的法定職責是協助公營機構,包括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透過檢討程序和制度改革減少貪污舞弊機會,因此我們一直認為與服務對象建立伙伴關係至為重要。」
她說:「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有其根本責任預防貪污,防貪處則協助提供專業支援。」
防貪處至今已跟不同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成立逾110個防貪小組,成員包括部門/公共機構的高層管理人員。「我們會定期舉行會議,探討須進行防貪審查或提供建議的項目,當中會優先處理涉及固有貪污風險、曾發生貪污、與民生有關或牽涉大筆公帑的範疇。」
防貪處至今已完成約4,000份審查報告,涵蓋不少較高貪污風險的範疇包括執法、採購、公共工程、資助計劃,以及牌照簽發和監管制度等。
目前最受關注的防貪工作中包括大型基建工程,特別是涉及巨額公共資金的項目。
廖莉莉憶述,於1998年啟用並在當時耗資200多億美元的赤鱲角新機場工程,防貪處人員很早便已參與其中,在工程進行的6年期間,一直協助提供防貪措施。國際反貪組織「透明國際」隨後來港實地考察香港的機場工程,更稱讚它是極佳的例子,證明即使在龐大基建工程中,貪污仍可減至最低。
她說:「這亦清楚地向我們的夥伴和其他國家顯示,貪污確實是可以預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