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生活,不论是求职就业、考取资格、使用公共服务、甚至为子女申请入学,都必须遵守反贪法例,绝不可利用行贿手段达到目的。「秒懂廉政」网页助你瞬间掌握必要的廉政知识,为建设香港的廉洁社会出一分力。
为协助你掌握《防止贿赂条例》的重点,我们以下提出五个「不」字的提示。
1. 为争取子女入读心仪学校而向校长送礼,可以吗?
2. 趁节日送礼给子女的班主任以表谢意,不会有问题吧?
3. 聘用中介机构以确保来港入读心仪的大学,会触犯法例吗?
4. 上司向下属索取茶钱作为继续聘用的报酬,会否犯法?
5. 在超时工作津贴申请表上填写夸大的工作时数,又或篡改医生发出的病假信以图获得额外的有薪病假,会否触犯法例?
6. 「打赏」私营机构雇员,要求他们在公事上「行个方便」有问题吗?
7. 为求驾驶考试合格,向考牌主任送上一封小「利是」,可以吗?
8. 申请公共服务时,附上「茶钱」给职员希望顺利一点,会犯法吗?
9. 可否向银行职员提供利益以协助开户或保留户口?
10. 「利益」所指的不单是金钱吗?五百元或以下的利益,廉署是否不管?
11. 「行规」和「惯例」可作为收受贿赂的辩护理由吗?
12. 雇员在香港境外收受利益,从而在香港处理公事时回报对方,廉署仍会调查吗?
13. 廉署在调查过程中,会要求涉案人转账至指定银行户口作调查之用吗?
行贿是严重罪行,无知不是借口。
如遇上有人向你索贿或行贿,你必须立刻拒绝并尽快向廉政公署举报。
举报途径
本网页有关《防止贿赂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法律条文的陈述及解释,只属一般和概括性质,以便容易理解。如有需要,应就个别情况参考法例/法律原文或征询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