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繁體 简体 ENG
秒懂廉政

在香港生活,不論是求職就業、考取資格、使用公共服務、甚至為子女申請入學,都必須遵守反貪法例,絕不可利用行賄手段達到目的。「秒懂廉政」網頁助你瞬間掌握必要的廉政知識,為建設香港的廉潔社會出一分力。

為協助你掌握《防止賄賂條例》的重點,我們以下提出五個「不」字的提示。

入學篇

1. 為爭取子女入讀心儀學校而向校長送禮,可以嗎?

2. 趁節日送禮給子女的班主任以表謝意,不會有問題吧?

3. 聘用中介機構以確保來港入讀心儀的大學,會觸犯法例嗎?

工作篇

4. 上司向下屬索取茶錢作為繼續聘用的報酬,會否犯法?

5. 在超時工作津貼申請表上填寫誇大的工作時數,又或篡改醫生發出的病假信以圖獲得額外的有薪病假,會否觸犯法例?

生活篇

6. 「打賞」私營機構僱員,要求他們在公事上「行個方便」有問題嗎?

7. 為求駕駛考試合格,向考牌主任送上一封小「利是」,可以嗎?

8. 申請公共服務時,附上「茶錢」給職員希望順利一點,會犯法嗎?

9. 可否向銀行職員提供利益以協助開戶或保留戶口?

反貪知識篇

10. 「利益」所指的不單是金錢嗎?五百元或以下的利益,廉署是否不管?

11. 「行規」和「慣例」可作為收受賄賂的辯護理由嗎?

12. 僱員在香港境外收受利益,從而在香港處理公事時回報對方,廉署仍會調查嗎?

13. 廉署在調查過程中,會要求涉案人轉賬至指定銀行戶口作調查之用嗎?

舉報貪污篇

14. 舉報人的身份會否在調查過程中被洩露?

15. 廉署會否接受匿名投訴?

16. 舉報人可否向他人提及已向廉署作出舉報?

17. 舉報時未能提供完整資料,會否被控誣告?

行賄疏通  此賂不通

行賄是嚴重罪行,無知不是藉口。

如遇上有人向你索賄或行賄,你必須立刻拒絕並盡快向廉政公署舉報。

舉報途徑

本網頁有關《防止賄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法律條文的陳述及解釋,只屬一般和概括性質,以便容易理解。如有需要,應就個別情況參考法例/法律原文或徵詢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