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2月9日)拘捕三名人士,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廉署上月亦曾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另外三名人士涉嫌干犯該罪行。
廉政公署今日(12月7日)落案起訴一名銀行前經理,控告他涉嫌從兩名客戶收取賄款共約60,000元,以協助對方買賣股票。
廉政公署繼早前落案起訴兩間日式拉麵店10名前僱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偷竊收銀機內的現金收益,並行賄受賄以縱容有關挪用款項勾當後,上星期五(12月3日)再落案起訴涉案前總廚串謀盜竊。
廉政專員白韞六今日(十二月一日)嘉許超過270位廉署人員,表揚他們在反貪任務上展現專業才幹、表現傑出、鍥而不捨和盡忠職守。
廉政公署今日(12月1日)落案起訴一名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二級農林督察,控告他涉嫌就四宗流浪狗個案,使用虛假內部文件誤導漁護署及妨礙司法公正。
廉政公署今日(11月29日)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兩名男子,他們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時任警司,控告他隱瞞將一個購入的單位出租,並訛稱該單位供家人自住,詐騙政府及一間銀行向他批出購屋貸款及按揭貸款共約600萬元。被告今日(11月2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8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中小企業董事,控告他使用虛假的公司審計報告及銀行戶口結單副本,向兩間銀行申請銀行融資共1,900萬元。被告今日(11月2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六年。
廉政公署昨日(11月23日)落案起訴一名前警衛員,控告他在約18個月內先後三次涉嫌以合共8,000元行賄上司,以求獲安排署任及擢升助理主管。
廉政公署昨日(11月22日)落案起訴一間貿易公司的時任董事及時任兼職員工,控告她們涉嫌在申請多筆貸款時,偽稱該兼職員工的聘任及月薪,詐騙一間銀行及兩間持牌放債人公司貸款共逾6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