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兩名放債人公司前職員涉嫌詐騙轉介費六十萬元

2020年10月21日

廉政公署今日(十月二十一日)落案起訴兩名放債人公司前職員,控告二人涉嫌訛稱十四宗貸款申請是由其中一人轉介,串謀詐騙該公司轉介費共約六十萬元。

王康傳,四十歲,中金投集團有限公司(中金投集團)前營業代表,及王澗,三十八歲,中金投集團前轉介代理人,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

兩名被告將於星期五(十月二十三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王康傳及王澗於案發時分別為香港持牌放債人公司中金投集團的營業代表及轉介代理人。如王澗成功轉介申請,則可獲發相關貸款額的百分之一作為轉介費。

控罪指王康傳及王澗涉嫌於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至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期間,串謀欺詐中金投集團,不誠實和虛假地表示,有十四宗向該公司作出的貸款申請是由王澗轉介,藉以誘使中金投集團就該些貸款申請向王澗支付轉介費共約六十萬元。

中金投集團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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