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保險公司前經理涉嫌「洗黑錢」六十四萬元
2021年5月17日
廉政公署上星期五(五月十四日)落案起訴一名保險公司前經理,控告他涉嫌就銷售保險產品清洗犯罪得益逾六十四萬元。
何子俊,二十六歲,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永明金融)前高級營業經理,被控五項罪名,即處理已知道或合理地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
被告將於明日(五月十八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永明金融是一間香港註冊保險公司。若成功售出公司的保險產品,經手的代理及其上線經理會分別獲支付佣金及上線佣金。
被告於案發時是永明金融的高級營業經理。他在每週小組會議上向其小組成員表示,小組內職位最低級的成員除獲取基本月薪外,亦會獲安排收取由永明金融發放的佣金,以儘量提高全組可獲取的佣金。職位最低級的成員所收取的佣金,須交予被告處理。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十月十一日至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五筆由三萬八千元至二十六萬七千元不等,共逾六十四萬元的現金,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仍先後五次處理有關款項。
上述五筆現金據報是永明金融就八份保單,向被告的下線代理所發放的佣金,而有關下線代理並無參與相關銷售過程。
永明金融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何子俊,二十六歲,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永明金融)前高級營業經理,被控五項罪名,即處理已知道或合理地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
被告將於明日(五月十八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永明金融是一間香港註冊保險公司。若成功售出公司的保險產品,經手的代理及其上線經理會分別獲支付佣金及上線佣金。
被告於案發時是永明金融的高級營業經理。他在每週小組會議上向其小組成員表示,小組內職位最低級的成員除獲取基本月薪外,亦會獲安排收取由永明金融發放的佣金,以儘量提高全組可獲取的佣金。職位最低級的成員所收取的佣金,須交予被告處理。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十月十一日至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五筆由三萬八千元至二十六萬七千元不等,共逾六十四萬元的現金,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仍先後五次處理有關款項。
上述五筆現金據報是永明金融就八份保單,向被告的下線代理所發放的佣金,而有關下線代理並無參與相關銷售過程。
永明金融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