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六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賄選案四人認罪候判
2021年5月26日
一名的士協會時任幹事及其三名親屬,於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資訊科技界)中行賄受賄,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四人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四名被告為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時任幹事雷亞福,四十七歲;其妹雷偉芳,四十一歲;其子雷敬賢,二十四歲;以及雷偉芳丈夫的姐夫陳琪南,五十歲。
雷亞福、雷偉芳及雷敬賢昨日(五月二十五日)向法官勞潔儀承認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雷亞福及陳琪南另外各承認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e)條。雷偉芳、雷敬賢及雷亞福另外兩名妹妹及同案被告,即雷麗芳及雷麗梅,分別四十四歲及四十六歲,被控的四項相類罪名,則留區域法院法庭檔案。
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在法庭上讀出的案情撮要顯示,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於二○一六年九月四日舉行。資訊科技界是立法會二十九個功能界別之一,議席由兩名候選人競逐。
已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或符合資格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並已申請作出如此登記的人士,如具備《立法會條例》訂明專業團體的會員身分,則符合資格向選舉事務處登記成為資訊科技界選民。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IEEE)屬有關訂明專業團體。
雷亞福、雷偉芳及雷敬賢承認於或約於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至九月四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一名的總時任會務總監及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串謀,向上述六名被告及其親屬、同學及相關人士等共約三十六人,提供每人一千元,作為他們投票予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候選人楊全盛的誘因。
約於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的總幹事雷亞福透過雷氏兄妹手提電話聊天群組,邀請雷偉芳、雷麗芳及雷麗梅加入一個「IT產業會」,以每人獲取一千元。他又指三人必須登記成為選民,並在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中按指示投票(該計劃)。
雷偉芳得悉該計劃後,透過另一個手提電話家庭聊天群組,邀請陳琪南在內的親屬參加該計劃。雷敬賢亦在兩個手提電話聊天群組,向其同學及相關人士提及該計劃。
雷亞福、雷偉芳及雷敬賢收集了三十六名人士的個人資料,由雷亞福於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把整合好的資料轉發給上述的總會務總監。
IEEE記錄顯示,該三十六名人士於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九日期間,登記為該會正式會員。但廉署調查發現,該三十六名人士均從未在資訊科技界工作,亦不具備任何相關資歷。
選舉事務處於同年四月三十日至五月二日期間,收到該等人士當中三十三人的選民登記表,並基於其IEEE會員身分,把其中三十一人加入二○一六年資訊科技界的正式選民登記冊內。
案情透露,雷偉芳、雷敬賢及陳琪南其後獲雷亞福通知,並於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各自從雷亞福收取一千元。
雷亞福及雷偉芳在投票日前,在一個名為「IE群組」的手提電話聊天群組收到該名的總會務總監的訊息,呼籲他們投票給楊全盛。雷偉芳及雷敬賢其後於數個手提電話聊天群組中作出同樣呼籲。
案情透露,在該三十六名人士中,有十九人各自在投票站申領了選票,當中包括了資訊科技界的選票。
法官批准雷亞福、雷偉芳、雷敬賢及陳琪南現金保釋至八月二十六日,以聽取其求情。
選舉事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大偉、大律師王興偉及黃志遠,以及檢控官歐陽巽熙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家豪協助。
四名被告為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時任幹事雷亞福,四十七歲;其妹雷偉芳,四十一歲;其子雷敬賢,二十四歲;以及雷偉芳丈夫的姐夫陳琪南,五十歲。
雷亞福、雷偉芳及雷敬賢昨日(五月二十五日)向法官勞潔儀承認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雷亞福及陳琪南另外各承認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e)條。雷偉芳、雷敬賢及雷亞福另外兩名妹妹及同案被告,即雷麗芳及雷麗梅,分別四十四歲及四十六歲,被控的四項相類罪名,則留區域法院法庭檔案。
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在法庭上讀出的案情撮要顯示,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於二○一六年九月四日舉行。資訊科技界是立法會二十九個功能界別之一,議席由兩名候選人競逐。
已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或符合資格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並已申請作出如此登記的人士,如具備《立法會條例》訂明專業團體的會員身分,則符合資格向選舉事務處登記成為資訊科技界選民。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IEEE)屬有關訂明專業團體。
雷亞福、雷偉芳及雷敬賢承認於或約於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至九月四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一名的總時任會務總監及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串謀,向上述六名被告及其親屬、同學及相關人士等共約三十六人,提供每人一千元,作為他們投票予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候選人楊全盛的誘因。
約於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的總幹事雷亞福透過雷氏兄妹手提電話聊天群組,邀請雷偉芳、雷麗芳及雷麗梅加入一個「IT產業會」,以每人獲取一千元。他又指三人必須登記成為選民,並在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中按指示投票(該計劃)。
雷偉芳得悉該計劃後,透過另一個手提電話家庭聊天群組,邀請陳琪南在內的親屬參加該計劃。雷敬賢亦在兩個手提電話聊天群組,向其同學及相關人士提及該計劃。
雷亞福、雷偉芳及雷敬賢收集了三十六名人士的個人資料,由雷亞福於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把整合好的資料轉發給上述的總會務總監。
IEEE記錄顯示,該三十六名人士於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九日期間,登記為該會正式會員。但廉署調查發現,該三十六名人士均從未在資訊科技界工作,亦不具備任何相關資歷。
選舉事務處於同年四月三十日至五月二日期間,收到該等人士當中三十三人的選民登記表,並基於其IEEE會員身分,把其中三十一人加入二○一六年資訊科技界的正式選民登記冊內。
案情透露,雷偉芳、雷敬賢及陳琪南其後獲雷亞福通知,並於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各自從雷亞福收取一千元。
雷亞福及雷偉芳在投票日前,在一個名為「IE群組」的手提電話聊天群組收到該名的總會務總監的訊息,呼籲他們投票給楊全盛。雷偉芳及雷敬賢其後於數個手提電話聊天群組中作出同樣呼籲。
案情透露,在該三十六名人士中,有十九人各自在投票站申領了選票,當中包括了資訊科技界的選票。
法官批准雷亞福、雷偉芳、雷敬賢及陳琪南現金保釋至八月二十六日,以聽取其求情。
選舉事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大偉、大律師王興偉及黃志遠,以及檢控官歐陽巽熙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家豪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