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貪污調查揭欺詐及盜竊中餐廳兩前僱員遭起訴
2021年6月22日
廉政公署今日(六月二十二日)落案起訴兩名中餐廳前僱員欺詐,二人涉嫌使用其中一人的信用卡,為多名顧客支付帳單以賺取信用卡優惠,及訛稱向顧客提供折扣優惠以偷取中餐廳金錢。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二人共十五項控罪。兩名被告為鄒洪,四十五歲,及盧寶欣,三十四歲,分別曾受僱於金皇貿易有限公司(金皇貿易)為助理店舖經理及接待員。
鄒洪及盧寶欣同被控七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盧寶欣另被控五項欺詐罪名,鄒洪則另被控三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
兩名被告將於星期四(六月二十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金皇貿易於案發時是鴻星集團的子公司,以大都淮揚或大都淮揚中菜的名義(該中餐廳)在灣仔營業。鄒洪是該中餐廳的助理店舖經理,負責管理貴賓廳,盧寶欣則是接待員,負責協助鄒洪接待顧客。
其中七項控罪指鄒洪及盧寶欣涉嫌於二○一九年六月十三日至七月十日期間,先後七次向金皇貿易偽稱七宗交易的顧客使用盧寶欣的信用卡付款,而導致盧寶欣獲得利益,或金皇貿易蒙受不利。
另外五項控罪指盧寶欣涉嫌於二○一九年四月七日至九月二十一日期間,先後五次向金皇貿易作出相類偽稱。
盧寶欣涉嫌利用自己的信用卡為該中餐廳以現金付款的顧客支付十二張共逾五萬二千元的帳單,從而賺取信用卡優惠。
餘下三控項控罪指鄒洪涉嫌於二○一九年六月十三日至七月十日期間,從金皇貿易偷竊現金共逾三百元。
涉嫌被盜款項被指相等於鄒洪看來向上述其中三張帳單的顧客所提供折扣的金額。
鴻星集團不容許其僱員利用自己的信用卡為顧客支付帳單,亦禁止其員工盜取公司的金錢。
鴻星集團及金皇貿易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應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二人共十五項控罪。兩名被告為鄒洪,四十五歲,及盧寶欣,三十四歲,分別曾受僱於金皇貿易有限公司(金皇貿易)為助理店舖經理及接待員。
鄒洪及盧寶欣同被控七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盧寶欣另被控五項欺詐罪名,鄒洪則另被控三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
兩名被告將於星期四(六月二十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金皇貿易於案發時是鴻星集團的子公司,以大都淮揚或大都淮揚中菜的名義(該中餐廳)在灣仔營業。鄒洪是該中餐廳的助理店舖經理,負責管理貴賓廳,盧寶欣則是接待員,負責協助鄒洪接待顧客。
其中七項控罪指鄒洪及盧寶欣涉嫌於二○一九年六月十三日至七月十日期間,先後七次向金皇貿易偽稱七宗交易的顧客使用盧寶欣的信用卡付款,而導致盧寶欣獲得利益,或金皇貿易蒙受不利。
另外五項控罪指盧寶欣涉嫌於二○一九年四月七日至九月二十一日期間,先後五次向金皇貿易作出相類偽稱。
盧寶欣涉嫌利用自己的信用卡為該中餐廳以現金付款的顧客支付十二張共逾五萬二千元的帳單,從而賺取信用卡優惠。
餘下三控項控罪指鄒洪涉嫌於二○一九年六月十三日至七月十日期間,從金皇貿易偷竊現金共逾三百元。
涉嫌被盜款項被指相等於鄒洪看來向上述其中三張帳單的顧客所提供折扣的金額。
鴻星集團不容許其僱員利用自己的信用卡為顧客支付帳單,亦禁止其員工盜取公司的金錢。
鴻星集團及金皇貿易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