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康文署康樂助理員涉嫌未經許可索取貸款
2021年11月2日
廉政公署昨日(11月1日)落案起訴一名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康樂助理員,控告他涉嫌未經許可向一名下屬及一名承辦商員工索取貸款。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
陳志棟,52歲,被控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11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案發時任職康文署署理一級康樂助理員,派駐鯉魚門公園。他是一名技工的上司,並會指示康文署承辦商一名科文進行園藝工作。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0年9月19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分別向上述技工索取一筆未指明款項的貸款,及向該科文索取一筆約2,000至3,000的貸款。
有關技工及科文均即時拒絕被告的要求。
康文署及上述承辦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
陳志棟,52歲,被控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11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案發時任職康文署署理一級康樂助理員,派駐鯉魚門公園。他是一名技工的上司,並會指示康文署承辦商一名科文進行園藝工作。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0年9月19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分別向上述技工索取一筆未指明款項的貸款,及向該科文索取一筆約2,000至3,000的貸款。
有關技工及科文均即時拒絕被告的要求。
康文署及上述承辦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