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行賄招聘主任求職保安員遭廉署起訴被判刑
2021年11月12日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向一名地產發展商招聘主任提供賄款共5,000元,以求對方協助她獲聘為保安員。被告今日(11月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刑。
柯美景,51歲,早前承認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今日被裁判官鄧少雄判處須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
案情透露,太古地產有限公司(太古地產)於今年2月中招聘保安員。被告申請有關職位並出席了網上面試。
被告於今年3月2日收到評審其表現的太古地產招聘主任通知,其申請並不成功。她其後向該招聘主任發手提電話短訊,要求對方下次招聘時給予她幫助。
被告翌日致電該招聘主任,表示會送贈一些自製包點給對方。同日下午,被告把一袋包點放置在該招聘主任辦事處的接待處,並以手提電話短訊要求對方不要將包點交給他人。招聘主任向其上司匯報事件,其上司隨後安排把該袋包點棄置。
今年3月4日,招聘主任收到數個由被告發出的手提電話短訊。被告表示之前一日向對方提供了2,000元「茶錢」,若她獲聘及通過試用期,會再向對方提供3,000元。招聘主任立即向其上司匯報事件,但他們無法尋回該袋包點及2,000元。
案情透露,被告將2,000元「利是」放入該袋包點內送到招聘主任辦事處,及後亦向招聘主任發出上述短訊。
太古地產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謝旭樺代表出庭。
廉署提醒求職人士切勿以行賄手段獲取職位,商業機構職員亦絕不可利用職權收取任何利益,否則行賄受賄雙方均有可能觸犯法例。廉署呼籲商業機構職員如遇到任何懷疑貪污情況,應立即向廉署舉報。
柯美景,51歲,早前承認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今日被裁判官鄧少雄判處須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
案情透露,太古地產有限公司(太古地產)於今年2月中招聘保安員。被告申請有關職位並出席了網上面試。
被告於今年3月2日收到評審其表現的太古地產招聘主任通知,其申請並不成功。她其後向該招聘主任發手提電話短訊,要求對方下次招聘時給予她幫助。
被告翌日致電該招聘主任,表示會送贈一些自製包點給對方。同日下午,被告把一袋包點放置在該招聘主任辦事處的接待處,並以手提電話短訊要求對方不要將包點交給他人。招聘主任向其上司匯報事件,其上司隨後安排把該袋包點棄置。
今年3月4日,招聘主任收到數個由被告發出的手提電話短訊。被告表示之前一日向對方提供了2,000元「茶錢」,若她獲聘及通過試用期,會再向對方提供3,000元。招聘主任立即向其上司匯報事件,但他們無法尋回該袋包點及2,000元。
案情透露,被告將2,000元「利是」放入該袋包點內送到招聘主任辦事處,及後亦向招聘主任發出上述短訊。
太古地產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謝旭樺代表出庭。
廉署提醒求職人士切勿以行賄手段獲取職位,商業機構職員亦絕不可利用職權收取任何利益,否則行賄受賄雙方均有可能觸犯法例。廉署呼籲商業機構職員如遇到任何懷疑貪污情況,應立即向廉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