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科大兩前供應商涉採購詐騙400萬元
2022年9月27日
廉政公署昨日(9月26日)落案起訴兩名香港科技大學(科大)前供應商經營者,控告他們涉嫌串謀一名時任科大兼任副教授,於多項採購中隱瞞該兼任副教授在該兩間前供應商的權益,歷時超過七年,涉款共約400萬元。
歐陽兆㷨,42歲,駿科(亞洲)製藥有限公司(駿科)獨資董事及股東;及楊兆安,40歲,高準檢驗及檢測有限公司(高準)獨資董事及股東,被控共17項罪名,即三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及14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二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天(9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駿科於案發時是一間醫療用品供應商,於2012年中成立時,楊兆安當時是其獨資董事及股東,歐陽兆㷨同年年底取代楊兆安出任有關職位。高準於案發時則提供環境測試服務,楊兆安於2011年底成為其獨資董事及股東。
案件於2011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間發生。當時科大化學系一名兼任副教授進行了17項招標及採購活動,為科大及其附屬公司向他擁有直接或間接財務權益的駿科及高準採購多項實驗室儀器及測試服務。
根據科大規例,該兼任副教授須在委聘任何供應商前,申報他與供應商的利益衝突。此外,供應商亦須申報它們是否與科大職員有任何利益。
串謀控罪指,歐陽兆㷨及楊兆安涉嫌分別與該兼任副教授串謀詐騙科大,在該兼任副教授有責任預先披露任何與科大的利益衝突的情況下,隱瞞對方在駿科及高準的權益,誘使科大就上述其中三項招標及採購活動委聘駿科及高準,及致使科大全數繳付該兩間供應商的發票款項。
餘下控罪指,歐陽兆㷨或楊兆安涉嫌與該兼任副教授,一同隱瞞該兼任副教授在駿科或高準的權益,誘使科大或其附屬公司在其他14項招標及採購活動委聘該兩間供應商。
該17項招標及採購活動涉款共約400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歐陽兆㷨及楊兆安,相關調查仍在進行。
科大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歐陽兆㷨,42歲,駿科(亞洲)製藥有限公司(駿科)獨資董事及股東;及楊兆安,40歲,高準檢驗及檢測有限公司(高準)獨資董事及股東,被控共17項罪名,即三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及14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二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天(9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駿科於案發時是一間醫療用品供應商,於2012年中成立時,楊兆安當時是其獨資董事及股東,歐陽兆㷨同年年底取代楊兆安出任有關職位。高準於案發時則提供環境測試服務,楊兆安於2011年底成為其獨資董事及股東。
案件於2011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間發生。當時科大化學系一名兼任副教授進行了17項招標及採購活動,為科大及其附屬公司向他擁有直接或間接財務權益的駿科及高準採購多項實驗室儀器及測試服務。
根據科大規例,該兼任副教授須在委聘任何供應商前,申報他與供應商的利益衝突。此外,供應商亦須申報它們是否與科大職員有任何利益。
串謀控罪指,歐陽兆㷨及楊兆安涉嫌分別與該兼任副教授串謀詐騙科大,在該兼任副教授有責任預先披露任何與科大的利益衝突的情況下,隱瞞對方在駿科及高準的權益,誘使科大就上述其中三項招標及採購活動委聘駿科及高準,及致使科大全數繳付該兩間供應商的發票款項。
餘下控罪指,歐陽兆㷨或楊兆安涉嫌與該兼任副教授,一同隱瞞該兼任副教授在駿科或高準的權益,誘使科大或其附屬公司在其他14項招標及採購活動委聘該兩間供應商。
該17項招標及採購活動涉款共約400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歐陽兆㷨及楊兆安,相關調查仍在進行。
科大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