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試考生涉犯錯後行賄運輸署考牌官認罪判囚6個月

2023年2月23日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男子,在商用車輛中型貨車駕駛考試中犯錯後,以500元行賄運輸署考牌官圖獲考試及格。被告今日(2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6個月。

巴宇恒,26歲,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斥責被告膽大包天,目無法紀,又指被告能隨手拿出利是行賄考牌官,明顯是有備而來,並非只是一時情急而犯法。

裁判官又稱,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性質嚴重,打擊香港的核心利益及價值,玷污本港的廉潔社會風氣,法庭必須判處被告阻嚇性刑罰,以向公眾傳遞正確信息。

裁判官以監禁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故將刑期扣減3個月。

廉署提醒市民,貪污屬嚴重罪行,市民切勿行賄公務員以換取協助或優待。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2年11月29日到運輸署荃灣駕駛考試中心參加商用車輛中型貨車駕駛考試,由一名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主考。

被告在駕駛考試中犯下嚴重錯誤,車輛撞上路邊,獲即時告知考試不及格。被告其後向該考牌主任提供一封500元現金利是,圖獲對方給予及格成績。

該考牌主任在駕駛考試結束後向運輸署報告事件。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其後當場拘捕被告。

運輸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陳啟章及黎穎思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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